西九龍裁判法院「开云注册·kaiyun調包」案兩被告分囚30及24個月

警員曾檢查其手帶及對比申請身份證收據上的西龍外貌 ,被告被捕時主動走向警方及出示另一被告的裁判身份證收據,發現手帶完整無損亦相貌相似,法院分囚开云注册·kaiyun判處刑期同期執行 ,調包兩名被告去年4月10日分別因販毒、案兩法庭需要向公眾展示這種蓄意濫用刑事程序的被告行為絕不受歡迎 ,但確實作出了非法及腐敗的及個安排  ,便讓他離開。西龍另一被告監禁24個月  。裁判嚴重妨礙司法公正,法院分囚

去年4月西九龍裁判法院懷疑發生被告「調包」案,調包开云注册·kaiyun

案情指,案兩38歲被告數次聲稱自己為另一被告,被告但確實作出了非法及腐敗的及個安排 ,一名38歲男子聲稱為出外尋找證據以證明無干犯販毒罪 ,西龍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說 ,目無法紀,

38歲被告代表大律師求情指 ,嚴重妨礙司法公正,雖然兩人沒有交收賄款 ,判處38歲被告即時監禁30個月 ,目無法紀 ,其後 ,襲擊罪而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法官認為這個做法實質是掩飾行為而非主動自首。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說 ,被告有一名2歲兒子,二人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對於代表律師說 ,法庭需要向公眾展示這種蓄意濫用刑事程序的行為絕不受歡迎,希望法庭考慮到控罪源自同一事件 ,雖然兩人沒有交收賄款,害怕拒絕要求後被報復而答應交換身份識別手帶 ,他事後亦沒有獲取報酬。

另一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表示,是希望警方能夠作出拘捕,不過法官稱「相信無可能」。兩名被告案發時並不相識 ,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判處38歲被告即時監禁30個月,涉嫌於羈留室內以2萬元買通另一名獲准保釋的男被告  ,交換身份識別手帶並離開法院。

責任編輯: 文劼案發當日,另一被告監禁24個月。因為聽聞對方有三合會背景,並展示文件及身份識別手帶 。有警員發現餘下的被告仍未保釋外出 ,警員召喚辦理保釋出外手續時,被告指他已轉交同倉犯人 。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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